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但这里所述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数额发放的标准之内的补贴。
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
独生子女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范围,故不用缴交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