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电梯是自产的,就要交增值税和营业税;增值税销项=10*0.17=1.7万元,营业税=2万*0.03=600元。依据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中已对建筑业的税目作出明确的注释: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而且其本税目的征收范围作出规定包括有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所以,销售自产的电梯并安装属于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所以需要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2、如果电梯是购进的,销售购进的电梯并负责安装统一交增值税。所缴纳增值税销项=(10+2)*0.17=2.04万。依据如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第六条界定了(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