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交通事故诉讼流程:
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
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1、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列名被告和诉讼请求;2、法院立案后在7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3、被告在15天内向法院递交答辩状;4、法院通知开庭时间,开庭时原告必须到庭,否则按自动撤诉处理。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通过一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