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工作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及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入住条件:
1.在县区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的员工可向公司申请入住;
2.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① 患传染病者;② 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带非公司职员的亲友留宿;
4.所有入住宿舍楼人员需保证遵守本制度。
(二)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免职、解职等,应于离职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和搬家费。
(三)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 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护整洁,维护秩序,水电及门户管理; 2. 保留宿舍员工的紧急联络方式,以备急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及时通知主管或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重大;2.留宿非公司职员的亲友;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 4.员工身体不适或致重病,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的。
(五)对所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既定床位不得随意变动。 (六)公司主管和上级部门会不定期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七)宿舍所有器具设备,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恶意破坏者,需由本人承担维修/赔偿责任,并接受处罚;管理员疏于管理或不能指明责任人的,由管理员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八)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室内严禁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手机/电脑充电器除外,但需用后即拔); 2. 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3. 起床后被褥、衣物需叠放整齐;
4. 换洗衣物不得散乱堆积,洗后的衣物,在二楼阳台处晾晒;
5. 宿舍内严禁吸烟、聚餐、喝酒、赌博、打牌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6. 使用电视机、收音机、Mp3等有声设备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7. 如因私事外出,最迟应于当日24时前返回宿舍,员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由个人承担;
8. 宿舍卫生由住宿员工轮流负责清扫,管理员负责监督。废物、垃圾等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九)入住员工有责任维持公共区域的卫生,不得随意抛扔垃圾废物。如发现公共设施如水、电、门、窗等的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管理以便维护修缮。
(十)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当即取消其入住资格,并呈报总办处理:
1. 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 在宿舍抽烟、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酒; 3. 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 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或留宿外人; 5. 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 严重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7. 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8. 有盗窃行为。
(十一)住宿员工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衣柜等清理干净,带出物品需接受管理员或主管检查。
(十二)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去灯灭;电视、空调需及时关机,若有无人开机状况,一经发现将予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