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标明确:根据育种目标或研究目的,确定所应鉴定的对象病害或对象小种(病毒株系),所期望的抗病性类别和应达到的抗病性水平,有针对性地选用鉴定方法,并做好鉴定的准备工作
(2)结果准确:鉴定结果应能代表该材料在病害自然流行条件下的病害水平以及在生产中产量或品质的损失程度为此,除要求所使用的鉴定方法可靠外,还应保证发病适度室内鉴定时,应对接种体和环境条件加以严格控制田间鉴定时,需采取诱发病害的措施,使用标准的感病和抗病品种作为参考系,要有完整的调查记载,能够分析病原变量与环境变量的效应鉴定人员对病情指标判断不准确,常是造成鉴定结果错误的重要原因,事先要对鉴定人员进行必要的训练
(3)全面衡量:对重要抗源材料杂交后代或品系品种,应全面鉴定其潜在的抗病能力,不以一时一地的育种要求而决定取舍有条件的,需针对多种病害或小种,在不同生育阶段,在变动的环境条件下,采用多种方法进行鉴定全面衡量的结果,除了有助于制订合理的抗源利用或品种选育方案外,尚为抗病品种的合理使用与抗病机制研究提供依据或线索
(4)经济快速:理想的鉴定方法应有利于节省人力物力,不需要复杂的设施设备,简便易行,鉴定结果准确而可重复,适于在较短时间内筛选大量育种材料
(5)实行标准化:鉴定方法和评价标准需不断改进和完善,逐步统一,制定行业标准,并与国际接轨不断提高鉴定结果的权威性准确性可重复性与可比性
(6)实行联合鉴定:加强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育种单位之间的协作,建立统一病圃,对重要材料与品种实行多点联合鉴定加强国际信息交流和协作,及时掌握重要病害的全球小种变化动态抗病基因和品种抗病性变异形势抗病种质资源利用情况,用作抗病性鉴定的参考
抗病性鉴定是抗病育种和抗病性研究的基础工作,也是试验研究人员的基本功许多重要发现寓于日常的病情观察之中,即使进行分子育种亦不例外从事抗病育种的单位和育种人员应能进行抗病鉴定,不宜委托他人代行从事抗病机制和抗病性遗传研究的人员,应对所研究的植物材料有直接的认识,对病情的细微变化亦能了然于胸,这样才能合理制订研究方案,得出正确的研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