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朋友私用公章向私人借大额款项

2025-04-18 17:08:1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朋友借单位之名借款不还很危险,涉嫌诈骗。如果对方向当地公安机关(不是法院)报案,公安机关查实后,会以涉嫌诈骗罪予以起诉。具体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回答2:

1、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私自使用单位公章,属于违反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公司可以追究其责任。但使用公章,公司就要承担责任了,公司的公章就可以说明这是一种表见代理行为。
3、借款利息法院仅支持合理范围内的,即按一般商业银行的贷款利息率计算的利息,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不是律师,但愿意回答你的问题,提供多个参考。

回答3:

有电话录音吗。。有之前还钱盖章签字票据吗、、上当地律师所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