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50以上未达百分之70的,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1、小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未达百分之20,不扣分,罚款50元至200元。2、小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记3分罚款200元。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记6分。4、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记12分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