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日期是否有包含节假日

2025-04-07 03:40:3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第一,《行政许可法》中的期限全部为“工作日”,依据如下:
  该法第八十二条: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二,《行政强制法》中的期限10日以下的为“工作日”,依据如下:
  该法第六十九条:本法中十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三,《行政复议法》中的“5”日和“7”日为工作日,依据如下:
  该法第四十条第二款: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第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只有两个期限15日和20日都是工作日:
  该条例第十八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该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五,其他行政法律规范中皆没有明确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但一般来讲,3日、5日、7日这些较短期限都应当理解为工作日,因为本身时间较短,如果算自然日,赶上节假日国家机关不上班,就会使得公众丧失期限利益,显然是不公允的。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拘留日期当然是自然日。

回答2:

行政法规规定的日期每个法规各不相同。一般来说,十日内的一般指工作日。药监局应该没有超期。最好看看扣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才能得出准确答案。

回答3:

                       请不要修改我的书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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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2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2】九月28日检查,扣押产品。扣押七日,到了10月5日是经历七日。

【3】但是10月五日,都在国庆节放假,到了10月8日才正式上班。

【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2条,

      药监局到了10月8号才对药店进行立案调查,不超期

回答4:

超期了,包括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