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伤残鉴定有时效吗

2025-04-17 18:01:3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个情况比较特殊。法律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可能涵盖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行规定的框架下,个人认为还是可以申请的:
  1、工伤保险条例只规定了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为一年;
  2、从工伤认定结束至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并没有严格规定,因工伤会导致多种伤情,治疗手段与治疗期也会因人而异,不可能作出明确规定。只规定了“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伤情相对稳定没有明确界定。
  3、即便已经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一年以后如伤情有变仍然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从以上分析可知,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在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及伤情变化治疗需要等多种因素下作出的,并没有规定工伤发生后多长时间后无论伤情发生何种变化均不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建议带上工伤认定结论、住院病案及门诊病历等相关材料去申请,至少可以一试,个人认为在不能出示多长时间不能申请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是没有理由被拒绝的。

  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仅供参考!

回答2:

回答3:

有时间限制的,从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的。

回答4:

不可以了,工伤伤残要在治疗告一段落后就要做的。

回答5:

你好!不可以,已经过了时效。申请工伤伤残鉴定须先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