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
1、《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金融机构除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外,可以采取以下的一种或者几种措施,识别或者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一)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二)回访客户。
(三)实地查访。
(四)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
(五)其他可依法采取的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的规定需核对相关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其他金融机构核实自然人的公民身份信息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第十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扩展资料:
用他人身份证冒名骗领银行卡 一家四口全“进去了”
2018年7月下旬,一名中年男子拿着身份证来到常熟的一家农村商业银行营业厅办理银行卡业务。银行柜台的工作人员在核对身份信息时,发现申请办卡的男子与其提供的身份证头像很不像,加上男子神色有些慌张,根据经验,工作人员怀疑这名男子极有可能是冒用他人身份证办卡,于是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缴获了男子所冒用的他人身份证一张。
经过询问,这名男子名叫李川,他当场承认了自己确系冒用他人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让民警吃惊的是,李川骗领银行卡的行为并非个案,据其供述,他的儿子、女儿、女婿和朋友都参与其中。
经过警方调查,男子与家人和朋友“各自为战”冒用他人身份去银行办卡。为了方便大家联系,互通消息,李川还建了一个微信群,群里会指点去哪个银行办卡比较容易、通知新“上架”了身份证信息等等。数人共在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多家银行网点冒用他人身份骗领银行卡近三十张。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 用他人身份证冒名骗领银行卡 一家四口全“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