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兵制改革的背景:
在北周时已“改军士为侍官,募百姓充之”,府兵已从均田农民中招募,军队对均田户放松了。这说明府兵制已开始与均田制结合在一起了。
隋初,隋文帝为加强军事力量,销兵重农,安定天下,也就有必要对府兵制进行改革。所以在开皇3年(538)的诏令中,有“初令军、人以二十成丁”的话,军民并提,即固民籍而言。到了开皇10年(590),又下令“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以旧式”。这样兵民就共籍了。这也是府兵制也与均田制进一步结合的必然结果。士兵和百姓一样,在均田制度之下,获取份额土地,进行农业生产。于是府兵“始一寓之于农”
这样就使大批劳动力投入生产,对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府兵制改革也有消除军人特权,特别是军将世袭特权的作用。北周武帝以来,最高统治者就不断改革,来冲淡和消除存在于府兵制度中的私家武装的性质。
隋文帝吸取了前朝改革的成果,又更一步进行改革。他通过兵部选任军府将领,不再由一家一姓所世袭。加上士兵有了土地且户籍又隶属州县。这样就使私家武装的性质彻底冲淡以至消灭了。所以,隋文帝对府兵制的改革,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的巨大作用,其意义远远超过了军事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