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致癌、致突变: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已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有少部分患者,在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会出现白色念珠菌引起的阴道炎症状,应警惕。此外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予抗真菌治疗。7.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应慎用并减量使用。8.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应禁止性生活。9.本品仅供阴道内使用,若意外接触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