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 年9 月25 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1]154 号文批准,由连云港港务局(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连云港公司(现中煤连云港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公司(现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连云港港务局以其下属部分经营性资产出资12,498.97 万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受让港务局的一部分资产出资4,577.09 万元,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连云港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公司以货币形式分别出资176.04 万元。上述各股东的出资均按1:0.6533 的折股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公司设立时总股本11,500 万股。公司于2001 年10 月15 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0001105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