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二、补发的驾驶证与以前的是一样的。
一样,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不会因为补证、换证、增驾等发生变化。补办的新驾驶证,只是驾驶证背面的条形码发生了变化。
扩展资料
驾驶证遗失补办指南:
一、办事条件和须知
1、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2、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补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驾驶证
驾驶证掉了补办后的有效期和以前是一样的,以厦门市为例,驾驶证掉了补办流程如下: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的材料向收件窗口直接申请。
2、受理
受理岗位收件窗口应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受理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不能受理的原因或应补齐的材料。
3、制证
制证岗位应根据审核结果打印《机动车驾驶证》。
4、发证
申请人到发证窗口取证。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1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3张;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6、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证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入手续,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7、车辆管理所办理补证业务时,距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不足九十日的,可以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业务。
驾驶证遗失补证注意事项
1、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2、办理补证业务时,距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不足九十日的,可以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业务,需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3、申请时申请人驾驶证状态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以上内容参考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厦门-机动车驾驶证遗失补证
驾驶证丢失,可以补办,补办方法如下。驾驶证补办后的有效期和以前一样。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