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户口落户政策

2025-04-08 0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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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18年青岛出台了落户新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1:住房落户
在城区购买90平以上住房、红岛和高新区满60平以上(一手、二手房均可)拿到房屋产权证就可以落户
2:积分落户
(一)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
(三)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四)无犯罪记录。
3:人才引进
(一)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二)近3年获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
(三)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四)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
4:投靠落户
包括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

青岛户籍无忧,专注代办青岛落户,可办理人才引进、毕业生落户、留学生落户。

回答2:

根据现有规定,以下可以办理落户青岛的情形供参考:
1、办理购房户口
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2、办理“收养子女”户口
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指夫妇双方)。
根据《收养法》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办理“三投靠”户口
( 1)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
(2)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
(3)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