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描述,廉租房是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个经济适用房是租赁的形式。当你们离婚后,你们两个当中的其中一个也就不符合廉租房的范围了,女方假如没有住房可去,是暂时可以居住的,但是反过来想想离婚后居住在一起会不会觉得太尴尬,有任何一方被赶走这个廉租房都不可能进行住下去,因为达不到廉租房的要求。因此说要珍惜眼前人不要轻易的去处理自己的婚姻大事。自己斟酌吧年轻人。
只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罢了。
能住下去,虽然廉租房是男方的名字,但是他们是离婚的夫妻,所以说是拥有居住权。何况他们还有一个儿子,法律会允许孤儿寡母留宿街头吗。?
这个不是女方会赶走的问题,而是你们在协议离婚时要考虑到房子,这个实际问题,不过廉租房子既然是男方的名字,有可能房子应该归男方继续使用
当然离婚就要走,女方没房可以继续自己申请廉租房,达到条件就可以。
按照你的收入证明符合条件就可以继续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