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2025-04-17 09:41:0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赔偿金额为多少?
关于赔偿金额,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计算。
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实际损失:
财产损失、抢救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从受害到死亡)等,受害人家属为此花费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等。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其余按实际支出赔偿。
2、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额=受害人(或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3、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受害人(或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
赔偿年限按20年计算,若受害人年龄超过60周岁,年龄每超1年赔偿年限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被抚养人生活费:
若受害人生前有被抚养人,肇事司机应对此作出赔偿。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对于正常人,伤残系数=1;对于未成年人,赔偿年限计算到18周岁;
对于其它被抚养人,赔偿年限按20年计算,超过60周岁的,每超1岁减少1年,对于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肇事司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5、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该项赔偿,是受害人亲属要求时才予考虑。

上面说到的“上一年度……”各项费用,以当地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因为楼主没能全面介绍情况,所以在这里没办法帮助楼主进行具体计算。

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又为多久?
楼主问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是诉讼时效问题。
交通肇事死亡赔偿,是一个民事赔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时效为2年。也就是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利益被侵害时起算,2年之内。

回答2:

回答3:

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回答4:

"一、人身方面
生命、健康受到损害,其本身是不能用金钱折价的,所赔偿的只是由于生命、健康受到损害而引起的实际财产损失。
人身受到损害应赔偿的范围为: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财产方面
财物受损的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和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赔偿原则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对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应赔付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
(二)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余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