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等,都在开发成本会计科目中核算。开发成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在建开发项目的实际成本,房地产已经开发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应及时进行成本结转。月终结转成本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产品科目,贷开发成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