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置换开发商房产交契税吗

2025-04-10 16: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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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第052号)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按照前款征税。

如果A与B间是等价交换土地和房屋,那么A免征契税;如果交换价格不等,且A要多支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给B,则A公司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回答2: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2.个人以房换房除契税外还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6个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交换双方按照各自房产的评估价格计算交纳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由卖房者缴纳。 3.具体的征收办法请到产权交易市场的地税征收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