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描述的问题涉及收购赃物。关于该问题的法律解释,您可以参考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买赃自用须“情节严重”时才构成收购赃物罪,至于偶买或少量买赃自用的行为,一般不会以收购赃物罪论处,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十九条,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