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5-04-06 10: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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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理程序所需准备的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 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 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  

4、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HB铅笔标明下列内容:建筑基地用地界限、建筑物外轮廓及层数、新建建筑物与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规划红线及相关控制线、相邻建筑物间距尺寸轴线标号;(作图格式见《报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  

5、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6、建筑施工图一套,图纸须加盖设计单位图章;

7、分层面积表(应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规定计算);  

8、建筑工程预算书  

9、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10、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uilding permit)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受理范围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工程;2、建筑外装修、改造工什么公程;3、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公共用地设置的城市雕塑工程。 在哪些情况下,需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答:当工程因以下情况确需修改的,应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涉及建筑物位置、立面、层数、平面、使用功能、建筑结构的; (二)市政工程中涉及规模、等级、走向、工艺设计、立面、平面、结构、功能及设备的容量、造型有较大变化的。

回答3:

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 (1)许可证编号; (2)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 (3)用地单位; (4)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以及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结构类型; (5)计容积率面积及各分类面积; (6)附件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和剖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