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国寿鑫禧宝年金保险包含特别关爱金,年金,呵护金,身故保险金等,具体需要参考条款约定或现金价值表,被保险人的情况等,所以无法准确计算十年后的具体收益。
国寿鑫禧宝保险的收益分类如下:1、特别关爱金
在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特别关爱金: 特别关爱金=合同首次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特别关爱金比例。
2、年金
自合同生效满六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年金: 年金=合同首次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年金比例。
3、呵护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4、身故保险金
与合同现金价值较大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身故,合同终止,公司按被保险人身 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减去合同已给付的年金总和;合同的现金价值。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介绍: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人寿),为中央金融企业,是国有特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公司;总部设立在北京,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品牌500强,属国家副部级单位。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96年分设为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99年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3年,经国务院和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改制,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最大的国有金融保险集团,也是我国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业务范围全面涵盖寿险、财险、企业和职业年金、银行、基金、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实业投资、海外业务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