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你说的情况,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由于你描述不清,我就含糊回答一下,如果你想结婚的话,就补办结婚证就可以了;如果想离婚的话,就只能先补办结婚证,再到民政局进行离婚就可以了。
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做情况说明和询问,他们应该会告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