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改革,公安在编工勤怎么办,不是文职是 全供事业编转成工勤编,有希望转警吗

2025-04-05 15: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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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转警的;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还明确提出,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

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扩展资料:

公安改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建立全国公安院校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机制,树立公安教育资源“一盘棋”思想,逐步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管理规范的部、省两级公安院校体系,进一步明确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定位。

2、公安本科院校根据办学资质,培养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高层次警务人才(研究生层次)和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本科层次),也可根据需要举办适当规模的专科教育,培养实战型警务人才。

3、公安高职(专科)院校承担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试点班干警培养工作,并根据需要举办适当规模的高中起点专科教育,培养实战型警务人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

回答2:

辅警、协警、工勤、文职这些根本不是警察,是警务辅助人员,不存在转警和提拔,如有临时工也能转为公务员,那国家就不要设置公务员考试了。

根据《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8号)实施范围包括:

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工勤编制人员,通常是指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内从事驾驶、收发、打字、维修等从事简单工种或辅助工作的人员。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

工勤编制人员一般有所在地区编制办或其他相关组织根据需要核定、由用人单位报备后找录用,并由财政统一支付薪酬,但其不同于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不同于公务员是其不能取得相应执法权限,不能对外执行行政事务,其薪酬和职务规定不适用公务员考核、职级职务等相关规定;不同于事业编制人员,主要是其工资来源于行政拨款,而非自筹资金,从其工作内容看,处于单位从属性质。
未实行公务员制度前,称为工人身份、待转干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后,称之为工勤人员,并向全员聘用演变。

回答3:

辅警、协警、工勤、文职这些根本不是警察,是警务辅助人员,不存在转警和提拔,如有临时工也能转为公务员,那国家就不要设置公务员考试了。

回答4:

我儿子在新疆工作都两年啦,不知道啥时候还能考试。希望我的儿子为国家多做共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