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证据是可以的,同时看看之前离职的同事,是否有人愿意给你做人证,另外如果你去仲裁,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有工资表和工资签收单,并且配合举证,除非公司造假,另外工资是现金还是打卡,如果是打卡的话,银行流水也可以作为依据之一。回想下,工作了两个多月有哪些地方是签字的,排班表?!值班表?!等等。实在不行,多约几个离职的,人多力量大,仲裁科肯定会出面,都怕闹事的。而且你有部分证据,这事只要仲裁那边肯出力,问题也有办法解决。
有录音笔的话就去劳动局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