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物业和业主不应该是一种对立的关系,而应该是一种互助的关系。业主享受不到优质的服务,物业又收不到钱,不断压缩服务标准,这不是一种良性的模式。我们所追求的,则是一种可持续的、可复制的物业模式,是给个“说明书”,谁都能干的。
路军港:“酬金制”物业是后拿酬金的,那么物业不干事,你可以开掉物业。我们说的“阳光”,就需要完全的透明公开,让业主都知道,你交的物业费并不是物业的钱,而是业主自己的钱。因此如何去花,必须自己去做决定,去关注。
同时我们也要强调,现在的物业费定价并不合理。近年来我们的人力成本、物价都上涨了很多,但物业费的标准一直没有提高,所以物业的服务质量只会越来越低。
业委会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平台,能够让业主参与到社区事务中,成为社区、物业、业主之间的纽带。但现实中业委会成立很难,运行也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因此我们也希望政府能够更加支持社区业委会的成立。
作为业主,也应该学会“找外援”,没有成立业委会的经验,可以找相关的专业人士协助。全国各地都有许多业委会方面的专业人士,没有业委会的社区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各种方式,请专业人士来帮忙成立自己小区的业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