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间可以聘请律师。犯罪嫌疑人自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维护自己的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自第一次讯问或者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款和第2款
自第一次讯问或者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
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委托律师辩护。至于是否需要,还要看具体案情,如果是属于重大刑事案件,还是请律师为好。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若聘请了律师,律师可以根据修改后的《律师法》
与被刑事拘留的人见面。《律师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