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责任制。从分监区、监区、改造业务科室到监狱,凡是参加研究服刑人员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计分考核的人员,都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以示负责,并在执法工作一览表上签名备案,督促每名参与者都做到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二是加强督导制。改造业务科室对监区执法工作各个环节要进行业务指导,跟踪检查,实施监督,避免偏差。三是坚持公示制。将公示制度贯穿于执法工作全过程,真正实行“阳光作业”,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加强制约,堵塞漏洞,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四是做到反馈制。在全狱服刑人员中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各监区召开服刑人员座谈会,收集信息,听取反映,逐级反馈,不断完善执法工作。五是落实把关制。对服刑人员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通过层层把关,一级对一级负责,最后由监狱长办公会议审查把关,细化了执法程序,规范了执法行为,确保了公正执法。六是严格追究制。对各种徇私舞弊,违法违纪现象认真追查原因,及时纠正,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