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应归还报到证。
应届生的报到证,是向用人单位报道的证书,向用人单位报道之后,由用人单位收取,并应由用人单位保存归档。该证书向用人单位报道之后,即完成了它的使命,不再有效力。劳动者转正定级后辞职,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即可。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者在单位转正定级后申请辞职,那么办理完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单位要给劳动者离职证明、社保手册、派遣证、员工档案,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解决,要求单位归还证件。
不会,你的报到证是用来你一开始上班报道用的,上班后属于自己的用于保存的证件,你已经完成报到,之后转正定级后,属于正式员工,更不需要你归还报到证了,只需要提前一个月写辞职申请,配合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