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的车辆,将受到罚款200元并扣除6分的处罚 。
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依照道路安全法规定,处以200元罚款;机动车在高速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依照道路安全法、省道路安全条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扣6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外,其他机动车不得进入“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不能及时移至主路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的,准许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停车时须遵守下列规定:1.按行进方向停车。2.按规定在车后方设置故障警告标志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开启示宽灯和尾灯。车身宽度超出“应急车道”占用车行道的,应当将故障车警告标志设置在占用的车行道内。3.机动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应当立即报警或请求救援,并只准在“应急车道”内距车行道路缘线一米以外的区域内停留。4.从“应急车道”驶出时,不得妨碍车行道内的车辆行驶。交通警察示意停车的,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和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