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说明一点:在事故定责之前,双方都是肇事嫌疑人;事故定责之后且双方都带责的,双方都是肇事人。也就是说,只有经过交警裁定的无责方才是事故的受害者。除当时抢救需要外,事故的另一方没有法定责任和义务为对方垫付任何费用。 垫付费用了的,要拿好凭证。事故中受伤的一方治疗以自筹资金解决为主。经济困难的一般可以通过交警让对方保险公司预支交强险的一万医疗金(伤员痊愈后有余款的要退还);需要事故的另一方提供资金的,必须持事故责任认定书、已付费用凭证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