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家析产协议:属于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一般是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分家析产协议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就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效。 2、公证不是民事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是公证后可以使民事协议的效力更强,经过公证后的协议,将来有纠纷到法院时,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为证据,不用再质证,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公证错误。 3、分家析产协议虽然自当事人签字时起就可以生效,但如果分家析产协议中涉及到的家产属不动产或准不动产比如房产、土地、车辆等的,还应当经过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在分家协议生效后不及时做过户登记,虽然协议生效,但产权不变,原财产所有人(一般是家里的父母)将来反悔不愿再分的,房产等可能仍然归父母所有,分家协议中确定分到的人有可能拿不到房产。
佳木斯法律问答顾问
2019-04-14 12:23:46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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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分家,怎么写是要看你们的协议是什么,我只说明应该注意几点就行了:1、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范畴的。2、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侧,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的各自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的姓名;(五)、证人姓名;(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这只是个大概,至于具体什么内容需要你们兄弟是怎么协议的。 希望对你们有所帮
兄弟之间虽是分家三十多年,应该还是一家人,而又何必斤斤计较,还应相互守护,和睦相处,何以争执论旧,重蹈覆辙,非仁君子。如果不能妥协,那只能提交法院判定为宜。
已经分家了三十多年了,现在应该是因为国家要回收土地又闹矛盾吧,这种事情不要去理带头的,自己的利益少了就开始盯上别人的利益,有什么事让他用法律说话
又要分了,那都分呗,那也没办法,因为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没法沟通,如果有办法沟通的话,最好是沟通这么多年了,伤了兄弟的感情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