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2025-04-12 19: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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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民法典》是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离婚冷静期是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回答2: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