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可以要哪些赔偿

2025-04-06 17: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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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主要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和驾驶员反应迟缓或制动系统性能不良所致。提起追尾事故,在快车道上发生的追尾事故所产生的连锁反应最为强烈:因为车速普遍较快,所以一旦有两车追尾,后面很可能就会牵连一串,这也就是被人们称为“串车”的常见现象。
避免追尾方法如下:
1、通过大起伏路等存在盲区的路段时应提前减速,上坡与下坡使用相同的速度,做好紧急停车或变更车道的准备;
2、跟车不能过近,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随时准备随前车紧急刹车而刹车;
3、尽量避免紧急刹车。有情况要提前减速,使用点刹车提示后车;
4、新手尽量别走快车道。不要认为在快车道行驶只需注意一侧情况便觉得安全,新司机是使快车道车速变慢的“主力”。也因为处理突发状况的经验较少,一旦前面的车采取紧急刹车,新手很容易出现追尾,所以千万不要在快车道里“练手”,那样会给整个道路状况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