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会进场式关于曲棍球

2025-04-06 18: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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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曲棍球场地为绿色的人造草场,长和宽分别为91.4米(100码)和55米(60码)。长边和宽边分别被称为边线和端线;每条端线的中间设有一个球门。场内主要标志线有:射门弧、22.9米线(25码线)、中线、点球点等。
守门员所用的保护器材,固定于鞋的前部及两侧,使其能用脚踢球。
曲棍球场地
场地:长91.40米,宽55米。
球棍:由木头、合成材料制成的钩形器材,其左侧为平面,用以击球。
头盔:守门员所戴,用以保护头部和脸部。
护肘:守门员所戴,用以保护身体。
护腿:守门员所戴,用以保护身体。
护胫:用以保护小腿。
曲棍球鞋:曲棍球运动员所穿的专用鞋。
球:由硬塑料制成,通常为白色,圆周约230毫米。
球门:宽3.66米,高2.14,位于场地较短一侧的中间。
护手:守门员用以保护守门员身体的器材。
4比赛规则编辑综述
曲棍球场地长91.40米,宽55米。球门高2.14米,宽3.66米。球棍长80 ~95厘米,球重156~163克。比赛时两队各11名运动员上场。全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分上、下两个半时,中间休息5~10分钟。进1球得1分,以射入对方球门多者为胜。男、女曲棍球分别于1908年和1980年被列为奥运会比赛项目。
比赛场地
1.1 比赛场地为长方形
曲棍球场地尺寸
a. 长91.40米(100码);
b. 宽55.00米(60码);
c. 按比赛场地示意图清楚地划线,以白色为宜。
1.2 所有标志线均为75毫米(3吋)宽
它们属于比赛场地的一部分,应按全长划出:
a. 场地周边的两条长线(91.40米)称为边线;
b. 场地周边的两条短线(55.00米)称为端线;
c. 端线上两个球门柱之间的部分称为球门线。
端线外和边线外应分别留出至少5米和4米的缓冲地带。
1.3 其它标志线
a. 连接两条边线的中线;
b. 连接两条边线的两条22.9米(25码)线:该线靠近中线的一沿至近侧端线外沿的距离为22.90米(25码);
25码线与相关的边线和端线所包含的区域,包括25码线本身,称为25码区。
c. 在每条边线的外侧分别划出平行于端线、长300毫米的标志线,标志线靠近中线的一沿至端线外沿的距离为14.63米(16码);
d. 在每条边线的外侧分别划出平行于端线、长300毫米的标志线,标志线靠近中线的一沿至端线外沿的距离为5米;
e. 在球门柱两侧的端线外侧、距近端球门柱外沿5米和10米处分别划出300长毫米的标志线(上述距离均为标志线外沿至球门柱外沿的距离);
规则1.3c、d、e规定的标志线已由场内移至场外,自2001年起实行。同时,规则1.3e中的尺寸也已改为公制。这些修订的规则适用于所有新建的和重新划线的场地。不过,按过去的规则划好的场地可以继续使用。
f. 在端线外侧、距端线中点1.83米处分别划出150毫米长的标志线(上述距离为标志线内沿至端线中点的距离);
g. 在球门的正前方划出一个直径为150毫米的罚球点,该点的中心至球门线内沿的距离为6.40米(7码)。
1.4 射门弧
a. 在端线的中点正前方、平行于端线、距端线14.63米(16码)处划出一条3.66米(4码)长的标志线(上述距离为标志线外沿至端线外沿的距离);
b. 以相对的球门柱的内侧前角为圆心,向两侧延伸该线,使其与端线相交,各形成一个1/4圆;
c. 这些线称为弧线,它们所含的空间,包括它们本身,称为射门弧(在规则中简称为“弧”);
d. 在距弧线外沿5米处划出虚线。射门弧外沿与虚选外沿之间的距离为5米。每段实线长300毫米,两段实线之间的距离为3米。弧线正前方为虚线的实体部分,与端线相交处为虚线的空白部分。
自2000年6月1日起,已经要求国际比赛的场地必须有这些虚线。其它比赛是否采用,由各国协会自行决定。
1.5 除本规则规定的各标志线外,比赛场地上不得有其它任何标志线。
1.6 标志旗杆
a. 高1.20至1.50米;
b. 置于场地的各角;
c. 必须保证运动员的安全;
d. 如果是不能折断的,应置于弹簧座上;
e. 必须有标志旗,标志旗的长和宽不超过300毫米。
关于比赛场地的具体划法,可向国际曲联布鲁塞尔总部索取有关资料。
球门
2.1位于端线的中间
a. 立柱和横梁为白色、长方形,宽51毫米,厚75毫米;
b. 两根球门立柱的内距为3.66米;
c. 球门立柱必须置于球门线外的标志线上,正面与球门线外沿相接;
d. 横梁固定于立柱上,距地面的内距为2.14米(7呎);
e. 立柱的高度不超过横梁;
f. 横梁的宽度不超过立柱;
g. 球门在横梁处的深度不得少于0.91米,在地面处的深度不得少于1.22米。
2.2侧挡板
a. 长1.2米(最小值),高460毫米(18吋);
b. 置于地面上,与端线成直角,固定于立柱的背面,与后挡板的两端相接,厚度不超过立柱的宽度;
c. 内侧漆成深色。
2.3后挡板
a.长3.66米,高460毫米;
d. 置于地面上,与侧挡板的两个后端相接;
e. 内侧漆成深色。
2.4挡网
a. 接在立柱和横梁的背面,与后挡板和侧挡板的背面相接,挂钩间隔不超过150毫米;
b. 挡网的安放必须保证球不会从挡网与立柱、横梁、侧挡板或后挡板之间漏出;
c. 挡网不宜过紧,以防球从挡网上弹回;
d. 网眼不大于45毫米。

曲棍球比赛用球
a. 球应是坚硬的圆球体,材料不限;
b.重量:最小156克,最大163克;
c. 周长:最小224毫米,最大235毫米;
d. 表面:光滑,但允许有接缝或凹痕;
e. 颜色:白色或商定的其它颜色。
关于国际曲联批准使用的比赛用球,见附录E。
球棍
4.1示意图
a. 本规则规定的球棍规格如下图所示;
曲棍球棍
b. 该图显示的是球棍的弯头置于与C线重叠的Y轴时的形状;
4.2形状
a. 球棍应是直的,一端带弯头;
b. 所有的边缘应是圆钝的;
c. 整个球棍应是光滑的,不得有任何粗糙或尖利的突出物;
d. 球棍c和d之间的部分只能在左手一侧为一个平面(如图所示的一面)。
4.3触球面
a. 触球面为示意图中所示的整个侧面,以及该面的边缘,但边缘应是圆钝的;
运动员应意识到,制造商可能会拒绝更换因使用球棍边缘击 球而损坏或折断的球棍,因为大多数球棍不是按这种使用方式制造的。
b. 非触球面应是圆的。
4.4尺寸和重量
a. 在正X轴方向,球棍的弯头展开部分(D线所示部分)的最大长度为100毫米;
b. 球棍在A线和A1线之间的部分向两侧最大可偏离20毫米(分别由B线和B1线所示);
c. 包括外表的缠裹物,球棍应能通过内径为51毫米的球棍检查环;
d. 球棍的全重不得超过737克。
4.5球速/棍速比
a. 球速不得高于棍速的98%。
测试方法(略)
4.6材料和颜色
a. 只要适合于比赛,不至产生任何危险,球棍及其可能的附加物可以是木质的或除金属外的其它任何材质;
b. 只要能保持表面光滑,可加缠绷带或用树脂处理。
4.7限制
a. 对规则委员会认为不安全或可能对曲棍球运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球棍,国际曲联保留禁止使用的权利。
4.8责任
a. 运动员必须确保自己所使用的器材在质量、材质或设计等方面不会对自己或他人造成危险;
b. 对运动员所选器材造成的任何后果,对器材的缺陷或违反规则,国际曲联不负任何责任。赛前对器材所做的任何改动,都应限于纯粹出于比赛的需要,应确保器材的整体外形符合规则。
球棍有其传统的形状,应予以保留。规则委员会并未批准任何具体的设计,但任何新的、更为极端的设计将被禁止。
曲棍球球员护腿板
规则委员会将密切注意传统的和非传统的球棍材料的性能,如果它们会导致曲棍球运动的特点发生改变,或会对运动员造成危险,则将对其加以限制和制止。
着装和器具
5.1场上队员
a. 同一个队的场上队员应穿着其所属协会或俱乐部认定的服装;
b. 不得穿戴任何对其他运动员可能造成伤害的任何物品。
规则委员会极力主张场上队员佩带护腿板、护踝和齿套。
5.2守门员
曲棍球守门员头盔
a. 应在护身外穿着颜色有别于本队及对方队员的上装;
b. 除非在主罚点球(不是防守点球)时,否则必须佩带保护性能良好的头盔;
保护性能良好的头盔:规则委员会极力主张守门员佩带头盔,为整个面部提供固定的保护,并能遮盖整个头部,包括后脑和喉咙。为冰球运动员设计的头盔通常可满足大多数守门员的需要。
同时还极力主张,守门员任何时候都穿戴其它护具(例如,对身体、手、肘、大腿、膝盖等部位的保护)。下列
曲棍球守门员护甲
护具只准守门员使用:护身、护腿、护脚、护手以及保护大腿、上臂和肘部的器具。
c. 护腿、护脚和护手:不得有坚硬的边缘或突出物;
d. 护腿:戴在守门员腿上时,最大宽度为300毫米;
e. 护手:正面朝上平放时,最大宽度为228毫米,从底部到顶端的最大长度为355毫米。不得有使守门员不握球棍时球棍仍能连在护手上的附加物;
f. 不得在允许的器具外穿戴附加的服装或器具,或穿戴使身体或保护区域人为增大的服装或器具。
比赛队
6.1比赛在两队之间进行,每队最多可有16名队员,但同一时间内上场比赛的队员不得超过11名。16名队员均可替换上场。
6.2替换队员
a. 除判罚短角球时以外,任何时候均可替换队员。判罚短角球时,只允许守方替换受伤或被罚黄牌或红牌的守门员;
b. 同一时间内替换队员的人数没有限制,任何队员替换上场或被替换下场的次数也没有限制;
c. 同队的一名队员离开场地后,另一名队员方可进入场地;
d. 除替换守门员外,替换队员时不停止计时;
e. 受罚下场的队员在受罚期间不得由他人替换;
f. 受罚下场的队员在受罚结束后即可由他人替换,而不必首先返回场地;
g. 替换队员时,应在场地边靠近中线处或裁判员赛前规定的区域内进出场地。
6.3每队必须有一名守门员上场比赛
a. 受伤而不能继续比赛或受罚下场的守门员应立即由另一名守门员替换;
b. 没有替补守门员时,替换守门员的场上队员必须佩带头盔,穿上颜色不同于双方场上队员的上衣,并允许其及时地佩带其它护具;
c. 守门员受罚期间,该队在场上的队员必须少一名。
6.4比赛期间,除裁判员和运动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裁判员允许,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队长
7.1每队必须有一名场上队长,队长必须佩带明显的袖标。
7.2队长
a. 负责赛前挑边;挑边获胜的一方有权选择比赛开始时进攻哪个半场或拥有开球权;
b. 如被罚下场,应向裁判员指明将替代自己担任队长的队员;该队员必须佩带明显的袖标;
c. 为本队替换队员负责;
d. 为本队包括替补队员在内的所有队员的行为负责。
裁判员
由两名裁判员负责执法比赛,实施规则。他们是公平竞赛的惟一的裁决人。场上队员或替补队员,无论在场上还是场外,包括黄牌或红牌受罚期间,均受这两名裁判员的管辖。
8.1两名裁判员在整场比赛中不交换场地。他们的职责是
a. 主要负责本半场的判罚;
b. 确保比赛打满整场比赛时间或商定的比赛时间;在上下半场到时后因继续短角球的判罚而延长比赛时,负责鸣哨示意上半场或全场比赛的结束;
c. 完全负责本侧边线和本半场端线球出界的判罚;
d. 完全负责本半场内长角球、短角球、点球和进球以及本半场弧内任意球的裁决和判罚;
e. 对进球和罚牌做出书面纪录;
f. 比赛中或中场休息时不得对运动员进行指导。
8.2裁判员在下述情况下鸣哨
a. 每个半场比赛的开始和结束;
b. 实施判罚;
c. 点球的开始和结束;
d. 必要时示意球已整体出界;
e. 示意进球;
f. 进球或判为进球后恢复比赛;
g. 在未进球或被判为进球的罚点球后恢复比赛;
h. 因其它缘故暂停比赛和暂停后恢复比赛。
比赛时间
除非另有商定,比赛分两个半场,各35分钟。
a. 中场休息:按事先商定休息5至10分钟,两队交换场地;
b. 每个半场在裁判员鸣哨示意中场开球时,即为比赛开始。
开始和恢复比赛
10.1中场开球
a. 从场地中心开球;
b. 可向场地任何方向推球或击球;除开球队员外,双方所有队员均应位于本方半场内;
c. 开始比赛时,由未选择场地一方的一名队员开球;
d. 下半场开始比赛时,由另一方的一名队员开球;
e. 进球后,由失球一方的一名队员开球。
10.2开球方式
a. 对方所有队员应离球5米以外;
b. 以推球或击球的方式开球;
c. 球必须至少移动一米;
d. 开球后,在不论哪个队的另一名队员触球前,发球队员不得再次触球,也不得留在或进入控球范围内;
e. 不得故意将球打起,或以危险或可能导致危险的方式开球。
10.3球出界
球整体越过边线或端线时,则为死球,应用该球或另一个球恢复比赛。
10.3.1球出边线:
a. 在球出界附近的边线上发球;
b. 对发球队员发球时身体位于边线内或边线外,没有要求;
c. 由球出界前最后触球一方的对方一名队员发球。
10.3.2球出端线:
进攻队员将球打出端线而又未进球:
a. 在球出界处或附近的正前方、平行于边线、距端线不超过14.63米处发球;
b. 由守方一名队员发球。
10.3.3球出端线:
防守队员无意将球打出端线而又未进球:
a. 球出界一侧的边线上、距角旗5米的标志线上发球;
b. 由攻方一名队员发球。
这种球称为长角球。
10.3.4球出端线:
防守队员故意将球打出端线而又未进球(但允许守门员做的动作除外):
a. 在球门任意一侧的端线上、距门柱10米标志处,或该标志与弧线之间的端线上的任意一点发球;
b. 由攻方一名队员发球。
这种球称为短角球。
10.4争球
10.4.1出现下述情况之一,应通过争球恢复比赛:
a. 比赛进行之中必须更换比赛用球;
b. 双方同时犯规;
c. 在没有犯规的情况下,因受伤或其它原因而暂停比赛。
10.4.2争球方法:
a. 由裁判员决定争球地点,但争球地点不得位于距端线14.63米的区域内;
b. 双方各出一名队员争球,两人身体右侧对着本方的端线,面对面站立;
c. 球置于两人之间的地面上;
d. 两人先用球棍轻敲球右侧的地面,然后在球的上方用球棍的正面轻敲对方的球棍。交替进行三次后,经其中任何一人触球,即进入比赛状态;
e. 在球未被触到之前,其他队员应离球5米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