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一站直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内容是什么?
2025-04-04 09:29:23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第一百三十一条 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回答2:
第131条,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检、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相关问答
最新问答
林大中到底是谁害死的。正确答案
谁能帮帮我,这个用multisim怎么仿真?
怎么找到外国人的微信?
80后小时候吃过的数字字母饼干,黄色的包装,油油的
吉利汽车4S店保养记录不去4S店在网上可以查到吗?
头晕,腹泻,四肢无力,请问需要用什么药
银行支行分行长工资有多少啊
金尚路县后上忠路怎么去,金一帆家具城的地址,地图
关于石家庄机场空铁联运问题
公司想辞退业绩不达标的员工,合法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