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2万元,但是没有还人家,后来被找到,会不会被判?

2025-04-18 14:00:1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受损失的人。你检到的两万元,应当算作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丢失人。而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如果你只是检到的款项(除旅客在出租车上遗失的、饭馆丢失的,宾馆遗失的称作遗忘物外),其它行为拾得的是不构成侵占罪的,但必须返还失主。

回答2:

捡到了,不还给当事人,不交给警察,已经构成违法,不会被判刑,但会受到一定的惩罚

回答3:

不会

回答4:

不会,遗失办案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