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补办是去镇级还是市级派出所

2025-04-09 06: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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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情况下应当在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少数情况下,公安派出所没有办理权限,需要办理人到县级公安局或者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办理,具体办理地址以当地规定为准,建议先联系公安派出所咨询。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回答2: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遗失补办,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办理。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备注:可以申领临时身份证备用。

回答3:

  身份证丢了,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首先进行相貌信息采集,就是拍摄证件照。由于背景是浅色,当事人应穿着深色衣物,露出眉毛和耳朵,不要佩戴耳钉、项链等首饰和头饰,不许化浓妆。如果平时戴眼镜的情况比较多,为了避免身份证上的相貌与生活中差异过大,并且出于避免闪光灯遇镜片反光的目的,可在照相时戴眼镜框。拍照之后,采集当事人指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