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积分制户口迁入
申报材料列表: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关于办理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手续的函》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劳动局)核准的《茂名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申请表》(原件)及相关入户材料;
3、《广东省居住证》;
4、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5、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6、随迁配偶的,须提交结婚证、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随迁子女的,须提交《出生医证明》,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二、流动人口连续居住满7年户口迁入
申报材料列表: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流动人口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7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4、所在务工单位证明;
5、配偶随迁的还要提供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子女随迁的要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调查核实证明;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