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户燃气表的选择要求
(1)燃气用户应当单独设置燃气表。
(2)燃气表的型号,应当根据燃气的工作压力、温度、流量和允许的压力降(阻力损失)等条件选择。
(3)燃气表的环境温度应当根据燃气的性质确定。
(4)当使用人工煤气和天然气时,应当高于0℃;当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应当高于其露点5℃以上。
2.用户燃气表允许安装的位置
(1)用户燃气表宜安装在不燃或难燃结构的室内通风良好和便于查表、检修的地方。住宅内燃气表可以安装在厨房内,当有条件时也可以设置在户门外。
(2)用户燃气表严禁安装的位置
1)卧室、卫生间及更衣室内。
2)有电源、电气开关及其他电气设备的管道井内,或者有可能滞留泄漏燃气的隐蔽场所。
3)环境温度高于45℃的地方。
4)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或有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的地方。
5)经常潮湿的地方。
6)有变、配电等电器设备的地方。
7)有明显振动影响的地方。
8)高层建筑中的避难层及安全疏散楼梯间内。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表一般集中布置在单独房间内,当设有专用调压室时可以与调压器同室布置。
3.用户燃气表安装的安全要求
(1)当在住宅内的高位安装燃气表时,用户燃气表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1.4m。
(2)当用户燃气表装在燃气灶具上方时,燃气表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cm。
(3)低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不得小于10cm。当输送燃气过程中可能产生尘粒时,宜在燃气表前设置过滤器。
(4)当使用加氧的富氧燃烧器或者使用鼓风机向燃烧器供给空气时,应当在燃气表后设置止回阀或泄压装置。
(5)居民生活的各类用气设备应当采用低压燃气,用气设备前(灶前)的燃气压力应当在0.75~1.5Pn的范围内(Pn为燃具的额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