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法经历了哪些改革热潮?

2025-04-05 20: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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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气历方案

1912年姚大荣在《中国学报》第23期上发表了“改历刍议”一文,提议摒弃朔望月周期,以立春日为岁首,称孟春第一日;以立夏、立秋、立冬为每季度第一日,分别称为盂夏、孟秋、孟冬。每一气分为3个月。这样夏气4,5,6三个月含舛天,秋气7,8,9,3个月含92天,春气1,2,3三个月含91天,冬气10,11,12,3个月含88天(闰年外月含89天)。这样节气在月首总是固定的,但所含日数N,j是不均匀的。

1927年张兆麟进一步完善这个方案。把以数字顺序的月名取消,完全改为孟春、仲春、季春、孟夏、仲夏、季夏……孟冬、仲冬、季冬共12个“月”,把每月的日数固定为30天或31天,这样中国的节气则总是落在1天或2天,16天或17天上面。

当时外国也有人提出了类似方案,不过他们不是出于中国的节气概念,而是直接使用了一年四季的概念,因而。在他们的方案中没有解决节气一定要落在固定日数上的要求,而是简单地把每月分配为30天或31天,至于闰年多余一日,则称为“空日”不计人历书日数之内。

很显然这一类的方案是一个日数均匀分配的太阳历方案,“朔望月”和“星期”均不与日数固定对应。

其实这一类方案的开创者是宋代的沈括,他在《梦溪笔谈补》中提出了十二气历的理论。沈括写到;“凡日一出没,谓之一日,月一盈谓之一月,然月行二十九日有奇,复与日会,岁十二会,尚有余日,积三十二月,复余一会,气与朔渐相远,中气不在本月,名实相乖,加一月为之闰,闰生于不得已,犹构舍之用楔也。”

沈括进一步指出“气朔交争”“岁年错乱”“四时失位”,“但记月之盈亏都不系岁事之舒惨”。

因之沈括提议:“莫若用二十气为一年,更不用十二月,直以立春之日为孟春之日,惊蛰为仲春之一日,大尽三十一日,小尽三十日,岁岁齐尽,永无闰余。十二月常一大一小相间。”

虽然姚大荣、张兆麟并没有说明他们方案的渊源,但是在几百年前沈括建议已如此明确,应该认为姚、张改革方案师承于此。

十三月历方案

1900年高梦旦在《改历私议》一文中提出了一个13月历法的方案,它的重点是:

(1)每月4个星期共28天。

(2)每年13个月,则13*28=364,共52个星期。

(3)平年岁余一天,闰年岁余二天,岁余均置于年末,不计在每月和每星期内。

(4)每年以春分日为岁首。

这个方案的特点是星期日数与每月中的日数固定联系在一起,例如星期一,在每月都是1日,8日,15日和X日等等。

这个方案为梁启超所赞同,梁启超于1903年在新丛报二十六期上作了如下的评价:“宋沈括氏谓当改为大尽三十一日,小尽三十日实与西人阳历之制,阴相符。其见诚伟,然西历每月多者三十一日,少者二十八日亦觉繁杂不便”

梁启超对高梦旦的十三月历方案继续评价写到:

“若分十三月,得二十八日,所余仅一日有奇,余谓每年宜十三月,每月各二十八日,其最后之月则为二十九日,间四年一闰,最终之月则为三十日,如是按月、日数均各相等甚便一也。……七日休息本基督教之旧规,沿序至今,已成万国通例,若一月二十八日,每月休息,均有定期,其便二也。”

于是饮冰室按:“改历私稿一篇,发地球前哲所未发,他日或竟行之未可知也。”

十三月历方案以“周历议案”通过中国大学院召集的教育会议于1928年5月20日作出决议,并正式向国际联盟提出。

但是高梦旦和梁启超都忽略了一个事实,就是由于岁余不计人到月日和星期之中,那么第二年的星期日数已经与现在的星期日数间断,宗教界是绝对不会接受的。

十月历方案

1928年钱理在新闻报(6月11日版)上发表了一篇《用历度量衡币略说》一文,提出了一个十月历方案,这个方案主张以春分日为岁首,分全年为10个月。他认为应与度量衡的10进位相一致,奇月(原文作畸月)即1、3、5、7、9诸月为37天,偶月(原文作耦月)即2、4、6、8、10诸月为36天,于是一年10个月共365天,闰年则在10月末多一天。又以6天为一周,一月为6周,第37天不计人于周内。

如果说十二气历,十三月历尚有朔望均匀分配的影子,那么十月历就完全抛弃了朔望准均匀的分配。类似这个方案,国夕哄提出了四个方案,它们在每月的日数分配上有的主张全有36天,而使岁末为5个空日或6个空日,但其基本思想与钱理一致。

类似于这种完全抛弃朔望准均匀分配的历法方案,尚有九月历,以每月为40天。还有十四月历,以前12个月为28天,后两个月各为14天,这是一种奇怪的分配方法,不过每月的日数都是每星期7天的整数倍,其重点目的是使星期的日数固定在月的日数上面。

其实十月历在我国古代已经产生,根据陈久金、卢央等人的研究,《夏小正》就是一种十月太阳历,而彝族十月太阳历更产生于远古,钱理那个年代,尚未知道这个结沦。可以认为十月历方案是钱理独立思考的结果。

均历法方案

1928年虞和寅提出了一个均历法方案,即每年12个月;每月30天,共360天,岁余空日为5天,置于元旦日,两分日和两至日,在闰年时空日为6天,其中元旦日为二。国外类似的方案共提出了瞪个,大同小异,它们的相同点是每月的日数分配为30天或31天,而不同点在于各自对岁余空日处理上有所不同:有的让岁余空日为1天或2天,有的让空日为5天或6天。甚至有的让岁余日为一个星期,称为特别星期,不计人月中。

这种均历法只考虑太阳年周期,而以数学的方法分配每月的日数,对于朔望、节气均只作特殊天象对待,实插人自己应有的位置之中。奇怪的是这一类方案建议最多,似乎说明人们都悟出历法问题只是一个数值排列问题,越简单越好。

自然历方案

比均历法走得更彻底的,当是1927年熊永先在《现代评论》第6卷144期上发表的“自然历”方案,诙方案完全摒弃月和星期的概念,直接使用自然数1、2、……365,366来计算每年之日数,他说:“不要礼拜,自然没有礼拜不固定的困难,不要月,当然没有大月小月的麻烦”,国外也有一个类似的方案,不过比熊永先方案不同的是主张年的概念也抛弃了,只在日以上设立“旬”的单位。

其实这一方案并无新意。现行的儒略历和改良的儒略历就是这样的历法,儒略历比之于熊氏方案更为彻底。中国的干支纪日也是属于这一类的历法。

前苏联新历方案

在前苏联建国的早期,经济学家拉林提出一个充分利用工业设备的合理化建议,即是把工人分为7组,采取轮休,即工人休息,设备不休息。其首先实施于莫斯科的橡胶厂,而后推广到建筑、电气、制革、纺织、化学、食品等行业,称之为连续生产制?据称一年内得到了350兆卢布的效益。在此思想基础上导致了1929年提出的一个改历方案,这个方案是:

(1)每年12个月,每月30日,每年共360日。

(2)每“星期”5日,每月6个“星期”,每年共72个“星期”。

(3)每“星期”工作4天,工人休息一天,把工人分成5组,设备不休息。

(4)每年空日设在五个纪念日上(它们分别是4月22日列宁生日,5月1日、2日,国际劳动节和11月7日、8日,国庆节)。闰年加上一个特别休息日,在特定的空日5天或6天时才是全体工人休息。

这种历法方案的根本改变是把“一星期7天”改为一“星期5天”。后者已经不是原来意义的星期,只是一种工作日调节的周期。对于前苏联这样一个无神论的新国家,当然不需要考虑宗教家是否可以接受。

这种5天轮休制度在没有正式颁布新历之前,在公共机关,工厂已经实施,但是1叨0年发行的前苏联历书都没有使用新历,仍然使用格里历,不过每5天一节则在1930年前苏联历书中以5种颜色标记在案。不过5天一“星期”固然促进工业生产,经济上可能带来效益,但企业之间的协作,企业负责人不能全部同时到岗,往往又从另一方面带来负作用,也不利于人们的相互交往,没有共同休息日难以碰面等等,公众意见很大,所以后来没有彻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