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2014经济适用公示名单 2013年申请的名单

2025-04-10 14:48:42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8月9日至9月30日,为海口市2010年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时间。9日,记者从省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大前提是拥有海南户口。申购者需有海南户口据悉,海南全省预计2010年建经济适用房10400套,总面积达82万平方米。今年,海口市第一批已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共计2272套,套型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其中,位于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北侧的福秀小区内有510套,位于龙华区滨涯路的南海花园有756套,而位于琼山区新大洲大道北侧的南江花园内有1006套,预计每平米价格在4000元左右。此外,各市县经济适用房售价还需根据各市县的具体情况定。《海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是本地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一个大前提就是必须拥有海南户口。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线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政府按有关规定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实行动态管理。经了解,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人);(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海南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上三个条件只是一个大前提,各个市县在省住建厅的监督下,必须根据本市县的情况制定细则,也就是说各个市县的具体管理规定会有不同。海口申购经适房需满足三大基本条件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了解到,该局根据《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工作规程,对申请条件、申请受理程序、审核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海口市的经济适用房以中小套型为主,小套型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适合申请人家庭成员在3人以下),中型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适合申请人家庭成员在4人以上)。目前申请海口经济适用房必须达到三个基本条件,一、拥有海口常住户口,在辖区内工作并缴交社保满8年;二、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高于16平方米;三、人均年收入不高于13712元、人均资产净值低于9万元。居民在申请期限内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购买或者承租经济适用住房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家庭户口本、成员身份及婚姻状况证明;二、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证明;三、所在单位或者居住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四、市、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住房保障部门将按初审、复审、公示、批准等程序进行审核。申购经适房应注意事项据住房保障部门介绍,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以中小套型为主,参照海南职工住宅建筑面积标准适度控制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开发成本包括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依照国家规定的税目和税率计算;利润按不高于3%核定。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直接开发建设的,不得有利润。《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4类不得申请的对象。一是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二是已拥有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建房等政策性优惠住房的;三是已按规定领取住房补贴的;四是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让过房产的。此外,申购的家庭还需要注意的是,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确实需要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将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