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地坛》读后感
看了《我与地坛》一文,我感受到了 我与地坛的缘分,以及母亲的苦难与伟大。
崇高母爱之美
子女若似山边草,在母亲心中也象珠宝。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是加倍了的。母亲对儿子是理解和尊重的。她理解儿子在特殊境遇中的烦躁、任性,用宽恕、顺从给儿子以尊重,心里却承受着超过儿子百倍的痛苦。她兼有痛苦与惊恐,祷求儿子能好好地活下去。
然而,母亲内心的斗争是何等的激烈,“可她又确信一个人不能仅仅是活着,儿子得有一条路走向自己的幸福,而这条路呢?没有谁能保证她的儿子终于能找到”。母亲是矛盾的,从感情上讲,她不放心儿子到地坛去,那是一个脱离了她视线让她力不能及的地方。“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了一件什么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时的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从理智上,她感到儿子需要地坛,需要一处可以在独处中完成人生再认识的地方。“她说:‘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母亲的这话实际上是自我安慰,是暗自祷告”。
所以,她一方面有心忡忡,一方面深明大义。她需要反复说服自己才能看着儿子隐入地坛。母亲作对了选择,使儿子得以在地坛治愈了灵魂,然而母亲却为此押上了她最大的赌注:“如果他真的要在园子里出了什么事,这苦难也只好我来承担。”作者在《秋天的怀念》中也说到,当作者暴躁砸东西时,“母亲这时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地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她隐藏着内心的痛苦,鼓励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母亲完全是在这种苦难中度完了自己的余生。
母亲的爱是一种艰难、坚韧而毫不张扬的爱,也正是这种沉默和深厚的爱使作者读懂了母亲,使作者有了活下去的精神支柱和经验储备。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十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惨痛的灾难降临到了他头上,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在经历了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决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下了第一把种子。
然而,面对挫折和苦难,有些人却选择了亲手扼杀自己的生命: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用裁纸刀割开了自己的喉咙;中国当代诗人海子在留下一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后,卧轨自杀……这些事实让人触目惊心,追其根源是对生命的不负责,对生命的不重视,其留给世人的只有感叹和惋惜。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想我们应该好好把握。诚然,人生难免有许多坎坷,但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又有哪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呢?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正是有了这些磨练,才使我们体味到人生的乐趣。
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的磨练,体验友爱、负责、学会珍惜自己,省悟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古人尚知“留须蓄发”,谓之“父母所赐”,我们当代青年又岂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对他的母亲的敬重。
这篇文章给我很大的触动,这里面的母亲让我感动。母亲去世时才四十九岁,一辈子尽是苦难还没来得及享福便撒手人寰了。这不仅使“子欲养而亲不在”的作者感到痛苦和内疚,还使读者为之感叹,真可谓是世事无常啊!
当作者功成名就后再次回到曾经自己和母亲居住的小院后,虽未看到却听老街坊说到那棵合欢树长得很茂密时,不知作者感受如何,我有种物是人非的叹惜。当初种这棵合欢树的母亲早已长眠于地下,而作者也不再是对生活失去信心让母亲担心的儿子,这些都已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转变……里面的母亲为了儿子放弃了自己,她只有儿子,儿子就是她的全部。在儿子去地坛公园的那些日子里,真难以想象母亲是怎么熬过来的,总活在担心和恐惧中,精神上的苦往往更能折磨一个人。
这不禁使我想起自己的母亲,我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从没想过母亲会怎么想。我没想过自己不认真学习母亲会自责;我也没想过自己不经意间的行为会让母亲担心;我更没想过每次因为琐事与母亲争吵她会有多难过……从来都是母亲为孩子想,而孩子却很少想到母亲。
母爱是平凡的,每个母亲都对自己的孩子给予了母爱;但母爱更是伟大的,无私的,这绝不是套话、空话而是发自内心的情感。她们可以为孩子牺牲自己,为孩子从美丽的姑娘变成在菜市场与菜贩讨价还价的家庭妇女,想到这,我感到鼻尖一阵酸楚,眼眶似乎也润湿了。原来,在不经意间,母亲已经渐渐老去,而我们也已成长。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学着分担母亲身上的重担。我们不再是小孩,我们会学着照顾自己不让母亲操心;我们会收敛情绪不再肆意发泄使母亲担心;
我们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脾气,不再因为琐事争吵而让母亲伤心……我们一定会珍惜母亲对我们的爱,因为母爱弥足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