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二次诉讼,要到三个月了,都不判决

2025-04-05 2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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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