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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官方文件
具体怎么实行,不是当事人,不知道
公共管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院教学办 发布于:2016.09.26 10:29:50点击量: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鼓励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
重要举措。为维护广大本科生的切身利益,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 “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文件的要求,特制订公共管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具体实施细则。
一、推免资格
当年一本以上(包括一本)统招录取的品学兼优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作为推免生进行推荐: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严谨求实,学习成绩优秀,三年总平均绩点
排名在推荐名额之内。
5.三年内不及格门次超过两门(包含两门),或有重修科目,取消保研资格。
6.不及格科目成绩,经补考或学位重修通过,成绩一律按60分(1.2绩点)计算。
二、推免程序
1.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科研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教学办公室主任、毕业班辅导员组成。
2.根据省教育厅及学校教务处下达的推荐名额,结合我院应届毕业生人数、学位点、重点学科等情况,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及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研究,将名额下达到毕业班各专业。
3.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查资格,根据学分绩点排名,按推荐名额的1:2的比例提交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经党政联席会研究拟定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4.对递交申请免试推荐的学生,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审核其学习成绩,院党总支办公室审核其政治表现。
5.推免生名单必须在院(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在学院公示期间,如学生无异议,则正式上报学校。
三、推荐名额内排名办法
1.学生在校期间测评总成绩为4点,学习成绩占总成绩的90%,综合素质占总成绩的10%。
2.学习成绩总分3.6点,计算方法为:学习成绩=学生三年平均绩点×90%。
3.社会服务总分0.1点,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0.1点。经考核合格后,其中校、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校学生会部长,年级长、年级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0.03点,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副部长,院学生会部长,社团会长,年级委员,班长,团支书0.02点;其他班委、副部长及以下0.01点,获得国家级荣誉0.025点/次,省级荣誉0.015点/次,市级荣誉与校级荣誉0.01点/次。奖学金不加分。
4.科技创新总分0.3点,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0.3点。其中在 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计篇数)直接加0.3点。对于在“挑战杯”全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本科生,凡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者,可直接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获得挑战杯”全国竞赛国家级三等奖者推免研究生测评时加0.3分,获得省赛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2分、0.1分、0.08分、0.05分。
四、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学院。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