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生产日期超过一年算库存商品吗

2025-04-07 17: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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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家用电器没有库存,企业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商品验收入库时,应由"生产成本"科目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在建工程等领用库存商品,应按其成本转账。

库存商品明细账应按企业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如有存放在本企业所属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送交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以及已发出尚未办理托收手续的商品,都应单独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库存商品明细账一般采用数量金额式。

扩展资料

商品入库前,根据国内公司发货信息表核对商品信息,经核对无误后,经办人填制《商品验收入库单》,注明商品信息(商品厂家,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入库时间等)一式三联,由经办人、财务、经理共同签字认可,商品入库。

销售人员办理出库手续,凭销售发票、商品出库单,领取商品出库。销售发票注明商品销售信息(客户信息,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由经办人签字。销售发票第一联交由销售人员留底,第四联交保管员登记,第二、三联交财务记账,保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库存商品

回答2:

不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条 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

(一)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二)转口货物;

(三)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四)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五)外商暂存货物;

(六)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十一条 企业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应当向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并备齐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主管海关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主管海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二条  直属海关应当自接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件,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1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

回答3:

家用电器没有库存这一说法的,早在2012年出台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里,就对彩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的使用寿命进行了明确规定:

1、电冰箱12至16年

冰箱的使用寿命相对来说在家用电器里面是最长的了,不过使用久了,还会容易出现制冷性能降低、运转声音过大、运转时颤抖的情况。而且耗电量也会明显增加,所以,请谨慎使用。

2、空调8至10年

不同品牌、生活环境不同,空调在使用年限上也有很大的差距。但是,一般使用时间长的空调,会发出很大的声音,有的空调甚至还是那种加氟的,对环境也不好。所以,空调到了一定年限,及时还能出风,也是应该及时更换的。

3、洗衣机8年,洗衣机的寿命是8年,如果洗衣机用的时候出现漏电、渗水,那么就必须要及时更换了。

4、电热水器8年

热水器如果使用时间长了,里面会堆积很多的水垢,而且加热丝会老化。所以建议,使用时如果出现问题,应立即更换。需要注意的是,电热水器中用于阻止腐蚀内胆的镁棒使用寿命是1-2年就要更换,4-5年不换就有可能内胆腐蚀穿孔漏水。

扩展资料

对于超龄家电的日常维护,专业家电负责维修的人士告诉记者,普遍需要防范的是电线老化问题,如果发现插座、电线发热发烫,就要及时关机并联系专业维修人员。

专家建议,人们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最好及时更换过期老家电;如果经济能力不允许,那么使用旧家电的时候最好细心一点,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对于家用电器,在购买时是抱着“用坏才会更换”的心态去的。许多人认为使用老家电节约,殊不知,超期服役的老家电有诸多隐患,有的甚至会引发爆炸、火灾等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不知道用多久?这些家电千万不要等坏了才换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家电也有保质期!专家建议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