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与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签订,物业公司并非租赁合同的签订方,也未对租赁合同中的内容予以追认,因此,房东投诉物业的诉求,属于不合理;
律师意见:
1、业主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只能对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约定,并且这种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不得通过合同损害第三方的权利。
2、如果业主要将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的债务转移给承租人的,则需得到物业公司的同意,否则,业主亦免不了承担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的责任。
脂肪厚,没交水电费,跑了保密投诉物业物业怎么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