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单位小腿断了,如果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可以按照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并在伤势相对稳定时,按照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认定及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