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财务工作分配给三位员工,才能达到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2025-04-18 09: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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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八项财务工作的分配:
1、出纳负责:保管、填写支票,保管并送存现金收入,记录货币资金日记账。
2、会计负责:记录并保管总账,调节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存款对帐单,可以兼任发出销货退回及折让的贷项通知单工作。
3、记录并保管应收、应付款明细账两项工作由一人担任。
二、解释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货币资金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1、管钱的不能管账,管账的不能管钱;
2、负责应收款的不能负责现金收入账,负责应付款的不能负责现金支出账;
3、保管支票的不能保管印章与现金支出和银行存款的调节。
4、负责银行存款调节的人员与银行存款、现金、应收及应付款账目登记的人员相互分离;
5、货币资金支出的审批人员与出纳、支票保管人员、银行存款、现金账目的记录人员相互分离;
6、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职务轮换。关键的财会职务实行强制休假制度,并在最长不超过5年的时间内轮换。
三、有关内容请参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解读及应用指南》一书。

回答2:

A:1、6、7
B:2、3
C: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