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房是否属于小产权房

2025-04-06 1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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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房属于小产权房。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

结合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严格禁止搞虚假土地登记,严格禁止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扩展资料:

小产权房是违反规划和用地规定的违建项目,建设在农民的集体用地之上,但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不能依法取得国家认定的房屋产权证,一旦购买,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若房屋被拆迁也无法得到相应赔偿。

小产权房多是由开发企业与村集体私下签订协议后便建设施工的,本身就是违建项目,不被国家认可,因此也无法取得国家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且无法在房管局备案。而且小产权房则是由农民自行建设或者由开发企业私自建设,不符合城市规划。